交通肇事丧葬费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者承担丧葬义务的人有权需要获得丧葬费。过去,以死者家属为安葬死者而支出的必要成本为限。不少省市的丧葬赔偿标准根据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和交通事故发生地规定的原则办理,以死者生前6个月的收入总额为限。大约3000-4000元。一般包含运尸费、火化费。购买骨灰盒费,一期骨灰存放费,与雇请职员所支付的劳务费和必要的交通费等合理成本。但超越上述标准的,经法院审察确属必要,可以根据丧葬费的实质损失计算,予以赔偿。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实行有关部门限时殡葬决定的成本不予赔偿。
有关法律和司法讲解关于丧葬费的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根据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区域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致使死亡的,共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第第一款第项、第项规定的待遇。
2.《医疗事故处置条例》
第50条第7项丧葬费: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
第27条丧葬费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假如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常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其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都可以根据其住所地或者常常居住地的有关标准计算。获得更多法律咨询,你也可以直接登陆华律网。